我市出台考察实施办法近距离透视干部政治表现

贺州市委组织部 贺祖轩     2018-11-08 21:01     浏览:32021


量化可操作 把好政治关

我市出台考察实施办法近距离透视干部政治表现

 

为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把好干部政治首位关,近日,贺州市制定出台《贺州市领导干部政治表现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突出、能力过硬、担当作为的新时代干部队伍。

考察重点突出。我市采取正反双向结合的方式,细化考察内容和标准,对政治标准进行具象化。“将政治表现考察标准明确下来,就是要为新时代干部政治行为划出底线,让干部政治表现有考察的正反双向‘标尺’,让干部政治标准评判‘有据可依’,切实解决政治标准过于笼统、空泛,不易把握和评价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负责人说。

《实施办法》 明确干部考察工作必须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内容。正向方面,细化了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四个自信”;遇到重大政治事件、敏感问题时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站得出来、顶得上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等正向标准。反向方面,则明确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态度不鲜明;对组织决定不服从不维护,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打折扣搞变通;对集体已经讨论决定的事项随评乱议,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跑风漏气等25条反向评价指标。这使得干部政治表现的衡量有了可界定的“硬杠杠”,真正变“摸不着”为“看得见”。

考察办法多样。为使《实施办法》真正落到实处,我市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明确了9条具体考察办法,将功夫下在平时,强化干部政治表现日常考察。

在年度考核述职和提拔考察时,领导干部要报告个人政治表现特别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等情况,并接受正反双向民主测评。在个别谈话时,走进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多维度倾听干部、群众的声音,并坚持“谈话前要求、谈话中实录、谈话后确认”的引导约束机制,提高谈话质量。在同考察对象集体面谈时,要通过询问、追问、引导、交流等方式,把情况谈深谈透,了解干部的见识见解、秉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发挥党组织生活会的作用,查阅考察对象年度工作总结、学习心得体会或交流研讨记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缴纳党费记录、干部档案等资料,进一步体察班子政治环境,明晰干部政治素养。突出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等关键时刻检验,派员跟踪了解,用事实、事例佐证和评价干部的政治素养、担当精神和干事本领。此外,强化纪检监察、巡察、综治、审计、信访等各方面信息沟通,相互补充印证。强化党组织审核把关作用,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制度,所在党组织要根据考察对象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对其政治表现作出定性评价。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我市深入推进政治表现考察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监督、干部教育培养相结合,坚持培养选拔任用那些政治过硬、堪担重任的好干部,着力引导干部讲政治、重政德、知敬畏、守规矩。在动议环节,把政治审查作为重要要求,不过关的一律不得列为动议人选。政治表现存在问题反映和疑点尚未调查清楚、没有结论性意见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儿戏,我行我素、无所顾忌,违反“五个必须”、搞“七个有之”的,实行一票否决。在干部考察中,发现干部政治表现方面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有一般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并督促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在干部教育方面,根据干部的政治表现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和道德情操教育。同时,把实践锻炼作为干部党性锻炼和品德养成的重要途径,引导干部在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经受考验,砥砺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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