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深化园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贺州先锋     2018-08-27 21:03     浏览:31939


去年以来,贺州市围绕发展壮大碳酸钙、装配式建筑材料、生态健康“三个千亿元产业”,牵住园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一“牛鼻子”,推行职位竞聘上岗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和全员绩效考评制“三大机制”,形成了园区干部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迅速激发了园区干部担当作为的活力,带来了改革红利,推动了产业大发展。

聚焦干部担当,破解优化营商环境难。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改革是新时代最大红利。我市不断优化工业园区布局,先后创设了七大市管工业园区。改革前,各园区管委会都套用行政机关的管理体制,存在着选人用人机制不灵活、薪酬分配“大锅饭”、人才引进渠道不畅、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园区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导致全市园区工业发展慢,下行压力大。为此,我市坚持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园区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把园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破冰之举。在市内外竞聘、遴选一批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进入园区领导班子,中层及以下员工全部实行公开竞聘,把一大批担当作为的干部选配到园区队伍。园区干部的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出台“1+3”制度,破解改革落地难只有在管理制度上大破大立,才能保障改革的系统性、彻底性和持久性。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会同工信委、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创新出台了“1+3”制度体系,为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保障。“1”是《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3”是《贺州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暂行办法》《贺州市工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贺州市工业园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灵活高效的人事人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科学严格的绩效考评机制等,破解了园区改革落地难、见效慢的问题,保证了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2017年7月启动改革以来,目前全市7个市管工业园区(产业区)已完成竞聘上岗工作,实现改革全覆盖。

实行企业化管理,破解人才集聚难。园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事、薪酬是重中之重。着眼于灵活、高效,我市在人事人才管理机制上进行大胆创新。赋予园区机构设置自主权,重新优化岗位设置,以改革前用人编制的1:1比例设置岗位员额。对于聘用的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干部的编内任职与岗位聘职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全部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合同管理的全员聘用制,园区岗位全部面向社会竞聘上岗,一聘三年,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引进可不受编制限制,所需编制通过自然减员方式解决。同时,在薪酬分配上进行大胆创新。实行按岗定薪、按职定薪、岗变薪变、职变薪变,按绩效高低、贡献大小、业绩多少发放薪酬的收入分配制度。大胆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实行“基本工资+月绩效+年终绩效”模式,园区个人薪酬总收入可达贺州市本级在职在编同等级别人员工资收入的3倍,实现薪酬管理由“死工资”向“活薪酬”转变,大大激发了园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园区对人才的吸引力。目前,我市各园区共有143多个岗位通过公开竞聘聘任上岗,吸纳了一大批“懂工业、会招商、善服务、爱园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其中吸纳非园区的体制内干部20人,体制外人才69人,占62.2%。

严格绩效考评,破解激励约束难。“3倍工资的有力激励和绩效考评机制的严格约束,大家感觉更加有甜头、有奔头、有劲头了,干事创业的氛围也越来越浓厚了。”旺高工业区管委会主任邹雪群深有感触地说。为防范“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形成“人人身上有责任、千斤重担人人挑”的良好局面,制定了《贺州市工业园区绩效指标考评办法》《贺州市工业园区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科学严格的量化考核机制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为有位、有效激励的动态用人制度。办法规定,按照岗位职能和每年下达的经济增长指标等目标任务实行量化考评,采取月考评和年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月绩效与日常考评情况挂钩,年绩效与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挂钩,个人收入水平依据工作业绩、岗位责任、现实表现等因素确定。园区改革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直接推动了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2018年我市工业经济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1-7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4%。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