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市纪委监委     2019-04-25 08:48     浏览:938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这2起典型案例是:

一、贺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原所长、党支部书记吴传兵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黄活动和人员充当“保护伞”,从中收受好处费,因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二、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泽源村党总支部原书记何彰全,村委会原主任何彰琼、原副主任何彰勤,以土地、山场有纠纷为由,组织、领导村民多次毁坏他人农作物,何彰全、何彰琼、何彰勤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突出、问题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形成有力高压震慑,以实际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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