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激励干部竞相作为

贺州日报     2019-05-20 15:52     浏览:4035


——贺州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贺州市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实施方案》等9个文件答记者问

 

近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市委办印发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9个配套文件。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9个文件具体是什么,出台这些文件有什么考虑以及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这9个文件,是市委办201810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配套文件,具体是:《贺州市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在一线培养识别选用干部的暂行办法《贺州市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贺州市挂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贺州市易地交流干部交通保障问题暂行规定》《贺州市市管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关于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实际困难的十条措施》《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的暂行办法》。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方案、一个规定、六个办法、一个十条”。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今年2月,自治区制定出台了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6个配套文件,就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提出要求。为了推动自治区文件精神在贺州落地见效,市委制定出台了9个文件,使得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措施更加细化、量化、具体化,操作性更强,也更符合贺州实际。

主要的特点有:一是聚焦基层一线。紧跟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树立干部到一线锻炼、在一线成长、从一线选拔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积极投身一线担当作为、实干创业。同时,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对症下药、分类施策,下决心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营造更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让基层干部安心、安身、安业。二是突出关心关爱。切实加强党内关爱帮扶工作,千方百计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充分体现市委对广大干部的关心关爱和殷切期望,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每一名干部的心坎上。三是注重正反激励。在8个具体的制度文件中,有7个是正向激励的,有1个是反向激励的。正反结合,使得整套激励文件更全面更系统。四是强化平时考核。突出把功夫下在平时,改变过去不提拔不考核、不到年底不考核的做法,除年度考核、个别提任考察、换届(任期)考察外,平时综合运用日常走访、一线考察、实绩跟踪、列席会议、培训观察多种方法,对领导干部日常表现进行动态性、经常性考核,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更好地把担当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总的来说,这9个文件,突出正向激励、反向鞭策和关心关爱干部3个重点,与《若干措施》一起,构成了我市贯通选人用人、培养锻炼、考核奖励、松绑减负、关心关爱等方面的1+9”完整制度链条。

 

问:《贺州市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实施方案》在9个文件中是打头管总的,是对全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的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明确了8大举措:一是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正反“双向激励”结合,完善配套制度和相应措施办法,形成我市以《若干措施》为主、多个专项文件配套的“1+N”政策制度体系。二是增强干部担当作为思想自觉。开展干部集中轮训,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制度。三是树立重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全面考准考实干部,大力选拔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四是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推进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让敢担当、善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脱颖而出。五是注重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遴选一批容错纠错典型案例,让干部在制度和规矩范围内放心放手大胆创、大胆试、大胆干。六是提升领导干部能担当善作为的本领。强化“四为”理念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能力素质。七是落细落实关爱激励措施。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增强基层干部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八是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选树“四有四勇”担当型干部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问:请介绍一下《关于加强在一线培养识别选用干部的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干部到一线锻炼、在一线成长、从一线选拔,是加快建立适应贺州跨越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暂行办法》对“一线”进行了明确,也就是脱贫攻坚、全力东融、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和其他困难负责、专项工作一线“四个一线”,树立在“四个一线”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培养锻炼上,搭建一线培养锻炼平台,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一线工作,既在一线磨砺干部,又增强一线工作力量。考察识别上,突出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考核,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重大专项工作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干部“四个意识”、责任担当、能力水平、工作实绩、作风形象等情况,特别是在推动工作落实中发挥作用、担当作为的情况。选人用人上,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领导岗位选拔在一线工作的干部,并有计划地遴选基层一线干部到市直机关或综合部门工作,激发一线干部队伍活力。关心关爱上,从容错纠错、关心身心健康、困难补助等方面,用心用情关心关爱一线干部。

 

问:请介绍一下《贺州市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制度规范?

答:《管理办法》着眼于建立党内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对我市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作出了规范。一是明确关怀对象。关爱帮扶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因公伤残党员,被追授为市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党员家庭,为党和国家事业、为群众利益作出重大贡献且需要进行关怀帮扶的党员及其家庭,偏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基层党员干部,其他需要进行关怀帮扶的困难党员及其家庭。二是明确帮扶方式。采取一次性特别帮扶、经常性走访慰问和临时性关怀慰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或其家庭,给予一定帮扶资金或慰问金,同时把补助对象列为平时定期走访慰问对象。三是明确申请程序。规范了经常性慰问金发放的调查统计、审核、公示、审批、发放等程序及相关要求,确保党内关怀帮扶资金的审批和发放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四是加强管理监督。建立关怀帮扶对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党内关怀资金收支情况公示制度,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监督。

 

问:请介绍一下《贺州市挂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哪些规定?

答:挂职锻炼是各级党委培养干部的重要方式。我市逐步建立起了选派优秀干部到一线挂职锻炼的常态化机制。仅今年以来,市委选派四个一线挂职的干部就有100多名。为了规范对挂职干部的管理,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很有必要。《暂行办法》从选派条件和岗位安排、选派权限和程序、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激励和保障、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规范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问:请介绍一下《贺州市易地交流干部交通保障问题暂行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个《暂行规定》比较简单,只有400多字。在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6个配套文件中,有一个《易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服务保障暂行办法》,对易地交流干部交通保障的执行标准已经作出明确的规定,我市市委管理易地交流干部的交通保障,是直接参照自治区《暂行办法》来执行的。出台《贺州市易地交流干部交通保障问题暂行规定》,主要是做一个可享受交通保障对象的补充,即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选调生、引进人才,可参照市委管理易地交流干部标准给予交通保障,进一步体现对高层次人才的关心关爱,调动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

 

问:请介绍一下《贺州市市管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有什么规定?

答:考准干部一贯表现,功夫在平时。出台《贺州市市管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在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等方面做出明确,从而更精准地识别、更全面地了解干部。一是明确考核评价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着重考察干部日常言行、干事能力、爱岗敬业、工作质量、遵纪守规等情况,掌握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二是明确考核评价方式。主要以日常走访、一线考察、实绩跟踪、列席会议、培训观察等方式进行,同时结合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纪委日常监督、巡视巡查、现场观摩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考核评价干部。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平时考核信息数据库,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动议和综合研判的重要参考,并在干部任用、评优评先、教育培养和管理监督中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结果。

 

问:请介绍一下《关于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实际困难的十条措施》的具体内容?

答:今年是中央“基层减负年”,自治区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十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关爱干部身心健康的十条措施》“两个十条”,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并加大了关爱基层干部的服务力度。我市出台的《关于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实际困难的十条措施》,是在贯彻自治区“两个十条”的基础上,聚焦基层干部反映比较强烈的工作、生活问题,解决基层干部实际困难的具体举措。比如,建立偏远乡镇干部定期交流机制,对长期在艰苦偏远乡镇勤勉工作的“老黄牛”式干部,以及夫妻双方长期都在乡镇工作、家庭负担压力较大的干部,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进行适当交流;市直机关每年集中组织1-2次面向基层的公开遴选,注重遴选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干部。

 

问:请介绍一下出台《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的暂行办法》的考虑?

答:这是一个9个文件中体现反向激励的文件,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这个《暂行办法》共有12条,明确了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细分为十二种情形,明确了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进行组织处理的5个工作程序和启动条件,可操作性强。要特别注意的是,《暂行办法》在压实党委(党组)和“一把手”责任上大胆突破,明确了在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组织处理的基础上,影响或妨碍他人担当作为,放任、掩盖、纵容不担当不作为的也要进行组织处理,并且明确了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的具体工作责任。

 

问:请介绍一下《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哪些重要措施?

答: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激发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指定专人帮带、定期进行专项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压实了 各级党委(党组)履行教育管理干部的责任,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值得关注的是,《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了9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处分期或影响期满后可以重新提拔重用的情形。比如,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能够积极履责,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可以重新提拔重用。 

 

问:请谈一谈我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下一步还有什么打算?

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也是组织部门要推动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按照《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作出的总体部署,把这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切实抓出成效。近期主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抓好已出台文件贯彻落实。紧盯中央意见、自治区1+6”及我市“1+9”系列文件的贯彻实施,抓好跟踪问效,压紧压实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不断完善配套制度体系。根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回应广大干部关切,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三是选树正向典型。一方面,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自治区选树“八桂发展先锋”活动,集中选树一批“四有四勇担当作为好干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比学赶为;另一方面,遴选一批容错纠错的典型案例,让广大干部有例可循,减少思想顾虑。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曝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警示干部,激浊扬清。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手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工作业绩和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干部学赶超、奋发进取,为贺州加快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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