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廉节”理当成党员干部标配

广西日报     2019-10-10 09:18     浏览:2629


据《广西日报》报道,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原法官黄某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套路贷”团伙主犯陈某提供帮助,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国庆节前,南宁市兴宁区通报此一典型案例,既敲响“廉节”警钟,再次提醒党员干部,廉应是党员干部标配。

反“四风”,过“廉节”,做清官,未雨绸缪式的预警至关重要。如同南宁市兴宁区一样,国庆前,各地纪委监委都有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坚持不懈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舟必漏而水入,土必湿而生苔。”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面临的各种诱惑和陷阱很多,往往成为被攻关、拉拢、围猎的对象。特别是节日期间,人们处于休闲状态,思想容易麻痹,抵制腐蚀的“免疫力”容易减弱。别有用心之人往往趁此时机,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与干部谈感情、叙亲情、论友情,令人疏于防范,抹不开面子的情况下落入“人情”的陷阱。

当前,一些干部之所以易生“节日腐败”,与这些干部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有很大关系。也正是某些干部平日里思想道德修养欠缺,甚至贪心滋生,才易生“节日腐败”,才易被“人情往来”的糖衣炮弹所打中,成为贿赂行为的俘虏。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其中,干部清正是基础,只有干部清正,才能实现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正因如此,廉洁无小事,作风无小事。

作风问题无小事,可以说所有腐败问题,起初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从违反纪律开始的。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值得广大干部警醒。

就此而言,对党员干部来说,“节点”就是“考点”。节日期间,如何守好节操过个廉洁的节,既是政治要求,也是品格考验。进一步看,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充分调动纪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预防干部“节日病”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对节日腐败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把住节日廉洁关、绷紧节操弦,并非要求党员干部拒绝一切人情往来,而是要求党员干部不接不廉之礼,不收不义之财,让节日回归正常的人情味,还原节日的本初意义,才能以良好党风,带动廉洁政风,促进朴实民风。

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时刻紧绷廉洁之弦,让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廉洁过节成为一种行动自觉,廉成为一种标配,才能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提升,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作者: 沈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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