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人才优惠政策十问(其六)

贺市委组织部      2019-11-11 15:55     浏览:3195


贺州人才优惠政策十问(其六)

问:对于带项目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有什么扶持的办法吗?

答:属我市重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 )创新创业启动资金。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50-500万创业启动资金,由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提出申请,市委人才办组织评估小组审核项目进度及支持资金额度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市财政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及项目进度拨付创新创业启动资金。

(二)贷款贴息。创办初期3年内所融的资金必须用于该项目,每年对该项目审计后,该项目融资所付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息,由市财政在下一年度给予全额补贴,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如获上级同类扶持,不重复享受。

(三)场所支持。创新创业获得认定后,可获得所在园区或基地等载体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创业场所,在3年内免收租金,但不能转租(或转让)该场所。

(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同时享受人才公寓、配偶随迁安置、子女就业就学等有关政策,参观市内景区可享受市民待遇,由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

(五)创新创业项目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技术入股)、产品科技含量在国内或国际领先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以及创新能力较强,掌握企业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当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采取一人(团队)一政策的引进和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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