怂恿、贿赂村民代表谋私利!贺州一所长被处分

贺州日报     2019-12-06 08:27     浏览:2710


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大平司法所原所长韦李冰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韦李冰任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司法局大平司法所所长期间,为谋取私利,通过威胁、怂恿和贿赂村民代表等方式,于2015年帮助请托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违规促成延长水口镇芳江村6979.5亩集体林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期限协议的签订。

此外,2016年4月,韦李冰与其弟弟韦昊锋(另案处理)共同侵占村民林地租金22.836万元,用于购买小汽车和建房。

韦李冰上述行为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村民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6月,韦李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