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试点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

贺州市委组织部     2019-12-16 08:32     浏览:1536


今年以来,贺州市在富川瑶族自治县扎实推进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抓实抓细排查、核实、认定、处理四个环节,探索建立强化运行保障系列制度,形成了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有益经验,为提髙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供借鉴参考。

开展“五轮排查”,摸清问题线索。组织镇、村两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自查,引导党员深化思想认识、主动反映问题。抽调110多名精干力量,组成13个审查小组,开展党员档案“双审双查”、交叉核查,摸清疑似问题线索。组织工作组进村入寨,面对面走访党员群众,调查了解各村发展党员情况。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信访等部门,开展联审联查。针对外出务工党员,采用微信、QQ、速运签单返还服务等方式,开展自查和问卷调查;针对外出流动党员,协调流入地党组织进行配合排查。通过集中开展“自查+审查+调查+联查+配合查五轮排查,全面摸清20145月至201812月党组织关系在行政村和乡镇部门的1052党员情况,共发现问题线索540条。

实行“四级审核”,精准认定事实。组成专门核查小组进行一级审核,分内容分重点召开3次专题会议核实问题线索,提出初步认定建议,研究形成典型案例,探索制定“认定处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确保认定建议客观公正、有据可依。召开乡镇党委会议进行二级审核,全面了解疑似线索涉及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把入党后的现实表现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三级审核,对照“认定处理办法”对问题情形进行分类讨论,认真评估违规违纪入党事实、入党后现实表现情况客观性、合理性,确认处理证据依据充分性、合规性,将存在疑问对象列入进一步核实范围。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四级审核,对认定标准和处理意见疑问多或意见大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解答,对确实不合理的处理意见进行调整,并重新报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对不承认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部分问题复杂对象进行逐个讨论,确保处理意见经得起推敲。

坚持“三项原则”,稳慎处理问题。坚持思想教育、分类酌情处理、跟进后续管理三项原则,对存在违规违纪入党情形情节较轻、现实表现较好、组织予以承认党员身份的,在镇村两级谈心谈话基础上进行书面检讨,要求对今后表现作出承诺;对不承认党员身份、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做细做足做通思想工作,消除思想顾虑。针对同一类违规违纪入党问题,按照纵向横向相结合的原则反复比对,确保认定处理意见公平公正。目前,已对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问题的62名党员进行处理,其中,不承认党员身7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6名。对25名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理。同时,及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 “回头”,加强舆情监控处置,实现了“零申诉”“零信访”。

固化“六个成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制定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操作手册,有序推进动员、排查、认定、处理、总结五个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政治审查制度,列出7项政治审查重点和13项负面清单。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回避和报告制度,明确村(社区)“两”主要成员需要回避的7种情形,并严格要求入党申请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定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指导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9种问题的具体情形。

制定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处理办法,列出“带病入党”“弄虚作假”“人情党员”等7种问题的具体情形。制定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十条措施,实行“双推双培”解决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问题,确保责任追究、认定标准、处理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截至今年1115日,试点单位富川县发展党员199名,完成比例达90.04% A同比提髙20% ;积极分子存量达538名、同比提髙 13.02% ;年内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达208名、同比提髙14.28% , 实现数量和质量“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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