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贺州纪检监察网     2020-05-20 11:41     浏览:1891


平桂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副主任虞林德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016年至2017年,虞林德作为区民政局具体对接西湾中心敬老院、平桂救助站、老年活动中心综合大楼装饰装修工程的负责人,在该工程进入财评阶段时,虞林德报送材料迟缓拖沓,并且在2018年4月被派到黄田镇长龙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后,既没有继续跟进,也没有与单位人员交接该项工作,导致该民生项目工程持续处于烂尾状态,造成不良影响。虞林德工作作风懈怠、消极,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2月,虞林德受到警告处分。

(来源: 平桂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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