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创新常委会审议重要案件工作做实问责“后半篇文章”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21-10-18 08:45     浏览:7476


今年以来,贺州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严的主基调,用好问责利器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推动创新探索市(县)委常委会审议重要案件工作,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8月25日,该市市委常委会审议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陆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并由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对照案件暴露的问题作剖析检查发言,逐一认领局机关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并对下一步整改作表态发言。

“问责是为了更好地警醒和教育,如何发挥出问责后的效应,是我们落实问责后要思考的重要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该市注重做实做细问责“后半篇文章”,在落实精准规范问责的同时,让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中受到警醒教育,落实整改。在“摔跟斗”中“站起来”,吸取经验教训后,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让“有错”变“有为”。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在市、县(区)两级探索开展常委会审议重要案件工作。

“我照单认领分管部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以较真碰硬的态度,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该市昭平县新任职的一名县委常委、副县长在该县委常委会审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典型案件时做出表态。

针对今年4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广西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督察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反馈的昭平县垃圾紧邻饮用水源取水口、桂江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多处违规建设项目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昭平县纪委监委同步对涉及问题的林业、湿地公园、交通、水利、经贸、自然资源等6个部门“一把手”启动了追责问责程序,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经审查,6个部门“一把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在履职尽责和生态保护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造成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被破坏,影响其下一步验收工作,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中,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昭平县委常委会表决通过处分决定后,受处分的6个部门“一把手”列席会议,由涉及案件部门的三名新任职分管副县长针对案情,谈认识体会并做出表态,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其他县委常委逐一对照查摆、反思反省;最后由县委书记全面点评案件产生的原因、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以案促改要求。

目前,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8个问题中,文竹镇污水处理厂、湿地公园科普宣教中心、巡护浮桥及巡护栈道等3个违建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余5个违建问题正在按照自治区林业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的《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整改技术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并对县城饮用水取水点水面漂浮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改责任得到进一步压紧压实。(贺州市纪委监委 廖添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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