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度”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共产党员网     2023-01-13 08:57     浏览:5678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一招”,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扛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从“标度”“力度”“温度”着手,切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明确衡量“标度”,让干部“下而有据”。干部“能下”问题之所以成为老大难问题,其难点就在于对“下”的情形难以认定,对“下”的细节难以规范,对“下”的界限难以把握。要明确“让谁下”。干部“干”字当头,这既是职责要求,也是从政本分。但极个别干部虽在其位,却只知“躺下”而不“争上”,只会“来事”而不“做事”,只能“打太极”而没“真功夫”,既制约了事业发展,又影响了干部形象,对于这些干部必须能“下”。要保证“规范下”。依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分领域、分岗位制定实施细则,做到定量标准与定性描述相结合、正向要求与负面清单相结合,让组织人事部门做得规范,让不作为干部“下”得服气,让其他干部看得明白。要做到“精准下”。将触角延伸至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为干部“精准画像”,区分不同情形,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确保“下”得精准,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风向标”。

亮出执行“力度”,使干部“下之有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进一步转变思想、压实责任、加强监督,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要有力转变思想观念。摒弃只愿“作嫁衣”、不愿“唱黑脸”的“好人主义”思想,树牢讲正气、顾大局的思想观念,加大执行制度的狠心与力度,敢于拉下脸、动真格,做到公道正派、依法依规,促进良好选人用人氛围的形成。要有力压实政治责任。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好工作执行责任,充分研判、严密程序、有力推进,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有力加强监督检查。用好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增强监督合力,让不称职干部无处“藏身”,打造弊绝风清、积极进取的良好政治生态。

提升管理“温度”,促干部“下亦有为”。推动干部“下”只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下”了还能“上”才显可贵之处。对“下”的干部的管理不能“一棒子打死”,要做到科学化与人性化。要谨防带有偏见。“下”的干部并非全部进取意识不强或者能力不足,如若始终贴以消极标签,将有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违背了“能上能下”的初衷。要消除对“下”的干部的偏见,坚持同等对待、同样要求、同步考核,客观公正地给予进步机会。要加强跟踪管理。关心关爱“下”的干部,逐人建档入库,常态化开展结对帮带、谈心谈话、回访教育,帮助其排解低迷情绪、重振干事志气、提升履职本领,为再次“上”做好准备。要打通向“上”渠道。对“下”的干部要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认真汲取教训、表现优异突出、符合重新任职要求的,要及时合理提拔使用,激励干部重整旗鼓、担当作为,努力形成“能上能下”良性循环。(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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