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选树2023年全区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及对已授牌单位进行复核的通知》(桂直工发〔2023〕31号)精神,市委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核验评选工作,确定了推荐选树2023年自治区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4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评定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8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至市委机关工委指导部。邮寄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楼0225室,邮编:542899,联系电话:0774—5120585。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推荐选树2023年自治区创建模范机关
示范单位名单
一、市级机关单位(2个)
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县(区)机关单位(2个)
昭平县税务局、平桂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