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干部要明辨“可为、可不为、不可为”

共产党员网     2024-09-04 10:03     浏览:1176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情寄语年轻干部,“新征程上,年轻干部重任在肩、大有可为,必须牢记初心使命、顽强拼搏进取,奋力跑好历史的接力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把脉定向,全会指出,要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

年轻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蓬勃力量,承载着推动社会进步、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崇高使命。如何精准把握“可为、不可不为、不可为”的辩证关系,如何在实践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不仅是衡量年轻干部政治智慧、职业素养及责任担当的试金石,更是确保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永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年轻干部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探索这一辩证关系的深刻内涵,力求在“可为”之处尽显身手、“可不为”之处审慎前行、“不可为”之处坚守底线。

在“可为”之处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可为”是年轻干部应秉持的“行动指南”,它蕴含了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推动发展的使命担当以及服务人民的深情厚谊。年轻干部应当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跟时代脉搏,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之中。在乡村振兴的“广阔舞台”,应成为引领变革的先锋,用智慧和汗水浇灌希望的田野,让乡村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在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应勇于探索未知,敢于突破瓶颈,为构建创新型国家贡献青春力量。在生态文明的“建设征途”,应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守护好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在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中享受幸福生活。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实事、每一个项目中感受到温暖和关怀。通过不懈努力,让“可为”之举成为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引擎”,成为连接党和人民的“坚实纽带”。

在“可不为”之处保持定力、审慎行事。“可不为”并非“不作为”“无所作为”,而是在明确职责边界、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保持清醒头脑和理性判断,避免盲目跟风、急功近利的行为。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和繁重的任务压力,年轻干部要具备自我审视的“边界意识”,能够清晰界定自己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边界”,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越权行事、不揽功诿过。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诉求,通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的方式,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有充分的预判和应对措施。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不贪“一时之功”、不图“虚名浮誉”。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注重工作的实际成效和长远影响,避免为了追求短期政绩而损害长远利益,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稳健的步伐推动各项事业稳步前进。

在“不可为”之处廉洁自律、坚守底线。“不可为”则是年轻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红线和底线,它涵盖法律法规、党纪国法、道德伦理等多个层面,是年轻干部不可逾越的“雷池”。在“不可为”的问题上,年轻干部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坚定的原则立场,不能有丝毫妥协和退让,要坚决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碰红线一根”“不触底线一次”。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党纪国法,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利益诱惑面前站稳脚跟,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越权、不滥权、不谋私。加强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主动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不懈努力,让“不可为”之戒成为年轻干部廉洁自律、清正廉洁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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