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位 | 中共贺州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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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2019-11-07 09:00:00 | 结束 时间 |
2019-11-07 12:00:00 | ||||
活动时长 | 2小时 | ||||||
出发地点 | 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 ||||||
公益地点 |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山宝村 | ||||||
限制人数 | 19 | 已报名人数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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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宣传脱贫攻坚“5.8”行动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内容。在山宝村举行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贺州市脱贫攻坚“5·8”行动方案》《贺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等文件内容,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5.8”行动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发放宣传单。向山宝村的党员群众宣传开展“5.8”行动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二次四分法”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我市开展这两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5.8”行动及推行“二次四分法”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及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各项任务,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建设“美丽贺州·幸福乡村”的举措。鼓励他们投身“5.8”行动,自觉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通过“5.8”行动和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绿色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三)开展集中清洁行动。开展“党员面对面、党群手牵手、脱贫共攻坚、村庄齐整治”行动,全体党员干部与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党组织党员等一起,开展 “5·8”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搞好山宝村的重点区域的卫生。
(四)签订承诺书。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走访,指导帮扶联系村的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签订一份“5·8”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承诺书,引导他们从自身做起,加快脱贫步伐,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同时注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实行农户自家房前屋后“包清洁卫生、包垃圾分类、包绿化畅通”的“三包”制度,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保洁机制,推动脱贫摘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部署、同推进、同完成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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