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位 |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第二、三、四支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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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2021-01-12 16:10:00 | 结束 时间 |
2021-01-12 18:10:00 | ||||
活动时长 | 2小时 | ||||||
出发地点 |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明德楼前 | ||||||
公益地点 | 厦良社区、大钟山公园、惠民小区 | ||||||
限制人数 | 90 | 已报名人数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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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贺州第二高级中学第二、三、四支部到厦良社区、大钟山公园、惠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先行”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以党建作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中,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营造 “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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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生活理念,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2021年1月12日下午,贺州第二高级中学第二、三、四支部到厦良社区、大钟山公园、惠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先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活动内容分为两项,一是清扫活动地点公共区域垃圾,二是向社区居民发放垃圾分类的宣传资料。
党员志愿者积极向社区居民介绍垃圾分类知识,告知居民要按照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这四类从源头分开,统一标准分类投放,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促使居民能够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增强了人民群众“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促使居民能够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